Title | 为五种社会形态理论辩护 |
Authors | 赵家祥 |
Affiliation | 北京大学 |
Keywords | 形态理论 亚细亚生产方式 经济学手稿 人类社会 所有制形式 社会发展理论 土地所有制 部落所有制 逻辑演进 客观规律性 |
Issue Date | 1989 |
Publisher | 高校社会科学 |
Citation | 高校社会科学.1989,(04),30-37. |
Abstract | 长期以来,在我国理论界几乎普遍赞同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甚至把它当作划分社会形态的唯一理论。这显然是片面的。其实,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还有从其他角度、用其他标准划分社会形态的理论。马克思在1857—1858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 |
URI | http://hdl.handle.net/20.500.11897/144167 |
ISSN | 1002-4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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