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 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 |
Other Titles | Marx's and Engels's Presumption of the Future socialior Society |
Authors | 赵家祥 |
Affiliation | 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
Keywords | 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 |
Issue Date | 2001 |
Publisher |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Citation |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3,(1),1-13. |
Abstract |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世界历史性”事业。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以下基本规定性设想:(1)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创造了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2)消灭了一切私有制,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所有;(3)在消费品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4)消灭了一切阶级和阶级差别,造成了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5)国家不再具有压迫工具的性质,只具有社会管理职能;(6)消灭了商品货币关系,实行产品经济。这种社会主义不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是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
URI | http://hdl.handle.net/20.500.11897/180007 |
ISSN | 1000-5072 |
DOI | 10.3969/j.issn.1000-5072.2001.01.001 |
Indexed | 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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