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 浅谈声乐演唱案头工作的三要素 |
Authors | 王朝阳 |
Affiliation |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 |
Keywords | 声乐演唱 案头工作 作品风格 歌曲情感 |
Issue Date | 25-Jun-2020 |
Publisher | 大众文艺 |
Abstract | "声乐艺术是以人的身体作为乐器,以人的声音为主要手段表现思想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①。歌者要演唱好一首歌曲,歌唱技巧的掌握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但我们经常在最基础的理解谱面上作曲家以及词作家所给出的内容这一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案头工作准备不够导致演唱时过分注重歌唱技巧而轻视作品思想感情的传达。戏剧表演艺术是演员扮演人物,塑造出有感觉的人物形象的艺术,戏剧演员拿到一个剧本后需要分析剧本、理解人物,在表现人物时则主要通过演员的行动去完成。"做什么、为什么、怎样做"是构成行动的三要素,通过剧本分析出人物行动的三要素是演员表演的基础。如果将这三要素合理应用到演唱前的案头工作中,可引申为"唱什么、为什么唱、怎么唱",分析清楚这三个因素能让歌者知道应如何运用自己的声音去传达作者的思想与情感并引发观众共鸣。 |
URI | http://hdl.handle.net/20.500.11897/579113 |
ISSN | 1007-5828 |
Appears in Collections: | 歌剧研究院 |